赣州市基层司法所: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
在赣州的乡镇街巷,有一股看似微小却至关重要的法治力量——司法所。它们是村民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想到的“靠山”,也是基层政府依法施政的“智囊”。近年来,赣州市司法局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这个最贴近群众的法治窗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精准调解 化解矛盾
“我们当年说好了,青苗补偿是归我们原承包人的,怎么现在一分钱都不给?”今年6月,面对施工队即将进场,罗某等5位村民情绪激动,围堵施工现场,甚至扬言上访。他们认为,张某租用他们水田挖塘养鱼,约定若遇征地,青苗补偿应归原承包人所有。但随着2025年上犹县重点工程征收启动,因现场确认为鱼塘,补偿政策仅对实际养殖者张某给予鱼塘补偿,对罗某等人不予青苗补偿,仅发放了土地补偿。
此事迅速引发连锁反应:工程一度停滞,施工方焦急不安,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
了解情况后,赣州市上犹县司法局东山司法所所长田维林带队,组织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查阅租赁协议、走访双方、实地踏勘。随后又几次上门入户,坐在罗某家中“拉家常、讲政策”。调解员一遍遍解释鱼塘与耕地在补偿标准上的政策差异,一遍遍劝导:“你们当年写得很清楚了,现在政策有明确界定,不是不给,是依据事实办事。”同时,也耐心引导张某在言语态度上注意方式,缓解紧张局势。
“本来真的是气不过,觉得政府偏了。但司法所的人来了后,我们才真正搞明白,原来‘鱼塘’就不能按青苗算。”罗某后来感慨地说,“他们不是来压我们的,是来讲理的。”
调解工作持续了整整十来天,司法所调解员白天跑现场、晚上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理解政策、接受现实,不再干扰施工。工程顺利推进,群众情绪平稳,整个矛盾在村头巷尾就化解于无形。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赣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的缩影。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市司法所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6.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7%。一大批像罗某这样的群众,正是在各地司法所的介入下,从激动走向理性,从对立走向和解。

法治护航 助力基层
不仅止于调解纠纷,司法所还是连接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依托“有法帮你”品牌,赣州市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服务整合推进,通过司法所深入村组开展服务,真正实现“群众有法律问题,村里就有解决口子”。
近年来,该市司法所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5万余人次,组织法治宣传活动2300余场,培育“法律明白人”超18万人,让“讲法、懂法、依法”逐渐成为农村常态。
此外,赣州还在全省率先探索司法所参与基层行政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司法所为乡镇依法治理“体检问诊”,协助审核各类文件、制定村规民约2800余件、参与行政执法监督500余次,成为基层政府的“法律智囊团”。
从解一场鱼塘纠纷,到护一方发展稳定,赣州市司法局正用实打实的行动,将法治的阳光洒向乡野村庄。在赣南这片红土地上,一间间“小所”正在撑起基层善治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