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案件入选联合国案例!汤丽娟的十年公益诉讼之路
7月16日,记者走进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时,四级高级检察官汤丽娟正低着头整理桌上摊开的流域治理资料,同时给基层检察院同事打电话,语速平缓却字字笃定,几句话便点出线索的关键。
“公益诉讼得把调查做扎实,才能找准监督对象。”汤丽娟挂掉电话后向记者介绍。
江西公益诉讼检察事业从最初的探索到如今机制成熟阶段,汤丽娟十年匠心深嵌于此,倾情付出让她收获了“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以学为舟 以践为桨
2015年,汤丽娟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到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自此与公益诉讼结下了不解之缘。面对这项全新工作,没有现成路径可循,她唯有边学边干。
“公益诉讼检察事业需要她这样有匠心的检察官。”她的领导评价道,汤丽娟身上那股攻坚克难的劲头,与这项开创性工作高度契合。
2017年,三清山巨蟒峰的岩壁上出现了26根刺眼的岩钉。当时,全国还没有针对自然遗迹损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先例,“能不能诉”“怎么诉”成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
作为主要办案成员,汤丽娟和团队成员研读法律、查阅判例、反复请教地质与生态领域专家。二审庭审前,她和同事打磨出庭意见书,细致梳理庭审中可能遇到的争议点。
2020年5月18日,案件二审宣判,检察机关意见获全部支持,2名被告获刑,3人连带赔偿生态损失600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
此后,她的脚步并未停歇,又指导办理了全省金额最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全省首例越野车碾扎破坏湿地等多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持续在实践前沿拓荒。
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
赣鄱大地开窗见绿、推门见景。长年与山水打交道的汤丽娟笑言,心境也愈发开阔,做事总力求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鄱阳湖碧波万顷,候鸟翱翔,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
汤丽娟参与办理了“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和团队深入调研,总结出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1+3+N”一体化办案模式。该模式由省检察院牵头,3个沿湖市级院及11个基层院同步推进,通过集中调查、分层监督,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2月17日,万某某等3人驾车闯入鄱阳湖湿地核心区。在汤丽娟指导下,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推动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最终,万某某等3人以“赔偿+劳动代偿”形式,承担1.7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大家千万不要进湿地保护区越野!”3人在社交媒体现身说法,用自身经历劝阻他人。“这比单纯赔偿更有价值。”汤丽娟感慨。
她承办的“鄱阳湖湿地保护”和“赣江流域治理”专案,被最高检认定为示范性、代表性案件。如今,她正以法治匠心,守护赣鄱大地的绿水青山。
在公益路上步履铿锵
一起公益诉讼,对百姓而言,可能意味着更清澈的鄱阳湖水、更安全的盘中餐……对汤丽娟来说,则是“跑断腿、磨破嘴”的日常。
2023年,某地存在“非农化”等问题。汤丽娟及时移交线索、指导基层检察院办案。检察机关多次与相关单位开展座谈、磋商,推动当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土地面积达到99.7%,“非粮化”问题整改土地面积达到97.9%,土地重焕生机。
实打实的成效是最有力的语言。相关单位主动携手“公益诉讼江西行”,截至2024年8月,已向省检察院移送3批次线索。
从生态检察“新兵”到公益诉讼“行家”,十年公益路,汤丽娟的热忱始终滚烫。这份执着,源于对“有益公众”事业的认同。她始终坚信,只要足够热爱,就能步履铿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