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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开到武夷山脚下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     编辑: 丁嘉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79

  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鬣羚遇上“家门口”的听证会,一堂行走的生态法治课在武夷山脚下开讲。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进案发地石垅村,以刘某某等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为蓝本,让90余名村民在古樟树下体验了沉浸式生态普法。

  中华鬣羚,中国特有种,被称作“四不像”,古称“天马”或“山驴”,是中国山地森林中神秘而优雅的精灵。2024年12月17日,案件当事人刘某某、贾某某等4人,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将一只被捕兽夹困住的中华鬣羚抬回家,在准备出售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中华鬣羚被救治放生。经司法鉴定,中华鬣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刘某某以贩卖为目的危害野生动物触犯刑法,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承办检察官梳理了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类似案件,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村干部之后,发现不少村民在不同程度上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野生动物是否属于保护动物认识不清,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淡薄,为了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更好地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检察官决定到案发地所属村庄举行公开听证。

  4月28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走进武夷山镇石垅村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单位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共计90余人参加,以期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点带面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听证会由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晶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刘某某危害野生动物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刘某某等4人现场也表示:“我认识到了自身危害野生动物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我真心悔罪……”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们还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铅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现场开展普法活动,引导参加活动人员增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

主办单位: 江西省委政法委 江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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