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跑长买短”逃通行费获刑
从广东石碣站上高速公路,再从浙江望道站下高速公路,全程1100多公里,半挂货车应收取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2494元,而司机李某实缴789.64元,偷逃了1704.36元。
近日,经龙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龙南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高速公路通行时以“跑长买短”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案件进行判决。
货车司机李某为逃缴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动起了“跑长买短”的歪心思。截至案发时,李某用“跑长买短”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27次,合计37631.05元。
2024年7月23日,当李某到达赣州龙南西收费站,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李某的缴费情况与行驶路程严重不符。随后,工作人员将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当天,李某落网。
面对警方的审讯,李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件经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移送至龙南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龙南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随着高速公路网络设备的完善,通信数据及相关检测设备全线覆盖,逃费行为已经无所遁形。”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政策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因贪图小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