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建立户籍人口信息快速查询机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然而,有些当事人在打官司时,因为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造成起诉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4月2日上午,南昌县人民法院、南昌县公安局签署《关于建立户籍人口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意见》。据悉,今后当事人向南昌县人民法院起诉时,可以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对老百姓而言,要获取被告的身份信息的确存在难度,尤其针对诉讼标的额比较小的纠纷,聘请律师成本较大,不聘请律师举证又存在难度,建议南昌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局对接,制定相关措施切实解决上述难题,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南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南昌县人大代表黄进生提出建议。
对于此项建议,南昌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建工作小组,主动与县公安局对接,共同研讨户籍人口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4月2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南昌县公安局在南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签署了《关于建立户籍人口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意见》。
据悉,当事人申请法院查询被告(第三人)户籍人口信息的,应当提供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相关诉讼材料等,并如实填写《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法院审核后,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查询申请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人与公安机关派出所对接。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情况紧急的,派出所应当天查询、当天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