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大众平安网 >> 平安之星

丁小刚:有些事不能不做,哪怕面对的是死亡

来源:      |     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     编辑: 张源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79

丁小刚,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从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毕业分配至南城县公安局工作,现任南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先后受县局嘉奖11次;荣获抚州市公安论文三等奖、全国禁毒征文三等奖;2019年4月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2020年8月被公安部授予个人一等功。

丁小刚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清正廉洁,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担当、冲锋在前、英勇果断、乐于奉献、不惧牺牲。先后在沙洲派出所、龙湖派出所、上唐派出所等地工作,特别是在2007年至2017年,在龙湖、上唐派出所担任所长期间,辖区社会平稳、治安良好,从未发生重大案事件,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7年10月,丁小刚带领禁毒大队破获新中国成立以来南城县最大的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五公斤,二名主犯被判处死刑;特别是在2018年5月侦破公安部督办目标案件,“南城县5.17武装制毒案”中,丁小刚多次冒着生命危险,与毒贩进行斗智斗勇,最终零伤亡破获这起全省最大的涉恶类武装制毒案。“5.17”武装制毒案从立案到破案一个多月,丁小刚作为此案的主要负责人、侦查员,自始至终参与并奋战在最危险的一线,每天只睡二三个小时,面对着穷凶极恶、生性多疑的嫌疑人,丁小刚与专案组民警一道,与嫌疑人斗智斗勇,多次面对嫌犯的枪口毫不畏惧。此案告破后,得到了公安部禁毒局的高度认可和赞扬,江西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抚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予以表扬。

2019年、2020年,丁小刚带领禁毒大队民警先后破获公安部督办的“5.30网络贩毒案”、“5.13网络贩毒案”,专案组三次赴公安部进行汇报,得到公安部禁毒局的高度赞扬。

从警26年来,他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责任感,大公无私地战斗在平凡的基层第一线,用辛勤的汗水谱写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正如他在《人民公安报》刊登的文章上所写“我宁愿忍受家人对我夜不归家的责问,也不会告诉她我正在面临生死的危险;有些话不能说,哪怕面对误解与委屈,有些事不能不做,哪怕面对的是死亡的危险……….为了社会的平安与幸福,我只有舍小家而为大家”,这正是丁小刚献身于公安禁毒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写照。

主办单位: 江西省委政法委 江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Prowered By will 赣ICP备          技术支持:新法制报新媒体中心
网站管理:新法制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邮编:330038